简易征收业务申报指引

来源:广东国税 作者:广东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6-07
摘要:数据计算
对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应适用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应纳税额
=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61800÷(1+3%)×3%=1800元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

1 自来水公司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业务描述

例1:2016年5月,某自来水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来水实现不含税收入60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自来水实现不含税收入80000元。该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

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该自来水公司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

注意事项

除了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之外,对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数据计算

对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应适用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征收率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征收率

=60000×3%=1800元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征收率

=80000×3%=2400元

3、应纳税额合计=1800+2400=4200元

表样填写

1、将60000元不含税销售收入和对应的应纳税额1800元、80000元不含税销售收入和对应的应纳税额2400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栏1至4列,销售收入合计和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入第11栏9、10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2、将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40000元和应纳税额合计4200元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5、21、24、32、34栏“本月数”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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