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字[1999]1号 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9-01-01
摘要:为规范和加强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联合制定了《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单位,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收入支出表是反映测绘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

  二、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以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拨入专款”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拨入专款”科目从年初截止本期末的累计发生额分析填列。

  2、“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营业税金”、“结转自筹基建”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以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3、“事业结余”项目中的“本年正常收支结余”应按本表中收入项目(扣除“拨入专款”和“经营收入”)与支出项目(扣除“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经营支出”及其税金)相抵后的余额数计算填列:“结转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存”应按本年使用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存的数额分析填列。

  4、“经营结余”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经营收入”科目与“经营支出”和“营业税金”(经营收入应负担的营业税金)相抵后的余额数计算填列。

  5、“结余分配”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结余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6、“专款结存”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本表中的“拨入专款”项目与“拨出专款”项目、“专款支出”项目相抵后的余额数填列。

  支出明细表编制说明

  一、支出明细表是反映测绘事业单位各项支出项目构成明细情况的报表,是收入支出表的附表。它的项目是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的“目”级科目列示的。

  二、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表中各项目应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及“专款支出”科目的明细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分析填列。同时各项目的合计数应与“收入支出表”中的相应支出项目的数字一致。

  净资产变动情况表编制说明

  一、净资产变动情况表是反映测绘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净资产增加、减少、结存情况的会计报表。

  二、净资产变动情况表的编制方法:

  (一)本表“年初结存”各项目,应根据上年末“净资产变动情况表”各项目的年末数字填列。

  (二)本表“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各项目应根据净资产类有关帐户本期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三)“年末结存”一“年初结存”+“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年未结存”的各项基金、“财政补助结存”及“专款结存”数应与“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类项目“期末数”一致。

  (四)“财政补助结存”属净资产财政性专项经费,可于下年继续使用。

  1.主管部门或代行拨款职能的测绘事业单位计算财政补助结存公式:

  财政补助结存=“财政补助收入”中的专项经费—“拨出经费”中的专项经费

  2.承担专项任务的测绘事业单位计算财政补助结存公式:

  财政补助结存=“财政补助收入”中的专项经费—“事业支出”中的专项经费支出

  税 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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