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办税环境,降低出口企业办税成本,2017年底前,江苏省国税局开发并成功上线了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影像资料采集功能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即日起全省出口企业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上述功能或系统。 一、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之间,任选一种申报途径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 选择“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的,出口企业可直接通过网页方式在线注册、在线录入、在线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反馈、在线下载疑点、在线更新退税文库、在线办理单证、在线报送影像资料,并可实时查询出口退税进度。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二、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影像资料采集功能 (一)适用企业范围 除四类出口企业外,其他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企业在办理特定业务时,如需提供有关纸质资料的,可使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影像资料采集功能。 (二)适用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单证业务、视同出口业务、零税率应税服务业务中无相关电子信息所涉资料,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报送影像资料的单位,原“特殊业务类型电子信息申报表”申报方式不变。 (四)出口退(免)税申报影像资料数据采集的具体操作说明(含单机版生产企业、单机版外贸企业、“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详见附件3。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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