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3号 2021-9-30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纳税,依据《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我们对全省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现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级别设置 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设A级、B级、M级、C级、D级五个级别,其中: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含)以上的;B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含)以上不满90分的;M级为新设立纳税人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含)以上的;C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含)以上不满70分的;D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二、2020年度纳税信用整体评价情况 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82项指标,对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日常税收遵从记录进行了综合评价。共有151.70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此次评价,结果显示,我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状况总体良好。 三、纳税信用动态管理 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管理,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或发生特定失信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可按规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复评或修复。 四、实施激励惩戒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在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给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投融资、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方面提出基于纳税信用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惩戒。 五、纳税信用级别查询 个体工商户需要了解自身纳税信用级别,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为强化正向激励和宣传引导,A级个体工商户名单将通过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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