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50号修正),对照2022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清理结果 由于已被新的规定替代、调整对象灭失等原因,拟失效废止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二、反馈方式及时间 (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市税务局法制科 42388098 邮箱:bxdsfgczh@163.com (二)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17日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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