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也是法定义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程莉 人气: 时间:2011-11-22
摘要:代扣代缴也是税法赋予纳税人的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无论是《税收征管法》还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中,都强调了这一点。尤其是在非居民税收管理中,纳税人的代扣代缴义务正在被越来越多地提及。 ...

    代扣代缴也是税法赋予纳税人的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无论是《税收征管法》还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中,都强调了这一点。尤其是在非居民税收管理中,纳税人的代扣代缴义务正在被越来越多地提及。

    记者发现,最近几年,不少外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由于经营期限届满或因“两税合一”带来的外资待遇丧失而将股权转让给中方。中方投资者大多更加关注的是转让价款的谈判、技术及人员变动等企业经营层面的问题,很少关注税务方面风险,往往到了最后环节才发现自己还要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责任,而这时候外方已经人去楼空了。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全面的反避税法规体系,反避税能力显著增强,代扣代缴义务人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以非居民税收管理为例,我国非居民税收年年攀升,今年上半年,全国共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476.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24%。其中,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48亿元,增幅高达185%。“十二五”期间,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强非居民企业的管理,股权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股权转让项目都已被列为今年税务总局指令性专项检查范围。

    因此,在这个背景下,在股权转让中扮演扣缴义务人角色的企业,应该对税务机关反避税能力的不断提升有清醒的认识,对自身面临的税务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加强与税务机关、税务中介机构的沟通,做到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辅导扣缴义务人学习税法,防控好股权转让中的风险点,尤其要加强管理创新。在大连B公司未履行扣缴义务被罚的案例中,如果在企业申请投资比例、投资人名称工商变更时或者在外经贸局批复股权转让批文等环节增加税务机关就有关股权转让涉税情况的审核批文,把有关的税收监管前置,完全可以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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