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11号 2011-12-30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黔地税发[1997]85号)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商业个体经营者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黔地税发[1998]145号)停止执行。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1年12月30日 附件: 贵州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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