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国税发[2012]147号 2012-08-08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精神,确保我省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促进安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安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确保自2012年10月1日起,安徽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式运行,为安徽第三产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制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积极主动。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国税部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整体推进。营改增试点涉及财政、地税、国税和广大纳税人,必须坚持省政府的统一领导,树立大局观念,搞好内外协调,制订总体方案,抓好各阶段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务求实效。营改增试点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及时跟踪测算试点行业和企业税收负担及对我省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政策。营改增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把握和落实政策规定。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研究反映,妥善解决。 (五)协调配合。营改增试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国税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上下一致,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群策群力,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四、组织领导 省政府已建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国税局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办公室,曹剑副局长任主任,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财务管理处、信息中心和服务中心等处室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业务组、宣传报道组、征收管理组、技术保障组、服务培训组、效应分析组、防伪税组、信息跟踪组等八个工作组。各市县相应成立试点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安排 (一)学习考察(2012.3.1起) 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系列文件,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省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按照省政府的安排,赴上海、北京等地考察学习。 (二)准备阶段(2012.5.25起) 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制订方案、开展动员、编写材料、内外培训,税源交接、范围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税种登记、发票管理,政策衔接、系统升级、税控发行,技术保障、设备采购等等。 (三)模拟阶段(2012.8.1—2012.9.30) 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的领导来安徽,对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指导。搭建环境,模拟运行营改增纳税人发票领购、发票开具、进项认证、纳税申报、开票入库等税收事项。 (四)运行阶段(2012.10.1起) 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向省政府、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汇报工作动态;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营改增试点平稳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是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试点工作是全省国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今年我省国税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抽调精干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营改增试点,国税部门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环节多,难度大。各地要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把握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完成任务时间,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群策群力,切实抓好落实。 (三)加强协调。营改增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的纳税人多,涉及的部门多。要健全部门沟通机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多请示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多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及时把握和分析舆情,提出妥善应对之策。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分析,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典型事例等要以信息专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对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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