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产假,单位不发放工资,但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达到规定的期限,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为女职工产假提供经济支撑;如果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单位男职工取得生育津贴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009-09-11 北京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税[2008]8号文件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单位男职工取得生育津贴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3月7日开始执行。 广西案例—— 《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 财税[2008]8号文中只针对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并未包含男职工依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鉴于上述情况,我中心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进行请示, 得到答复如下:“凡符合国家规定允许享受的由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男职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生育医药费用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3年4月,广西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另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09年)>的通知》(穗地税发[2009]148号)的规定,企业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补足生育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部分,同样属于生育津贴的性质,应按照财税[200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男职工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取得的生育假期津贴同样参照财税[2008]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上述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规定发放的工资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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