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小企业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中小企发〔2014〕16号 2014-08-07 为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规定,
大中小企发[2013]11号 大连市中小企业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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