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1-15
摘要: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5日起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应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下载、查询等基础功能。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公共服务平台或第三方开票平台开具电子发票。

  四、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相同。

  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获得:

  (一)从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拷贝;

  (二)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三)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六、电子发票受票方可选择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获得电子发票版式文件:

  (一)开票方直接打印交付;

  (二)开票方提供的二维码链接地址;

  (三)受票方邮箱接收的链接地址;

  (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查验。

  七、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纳税人有关公共服务平台的问题咨询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