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如何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目前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主要有微信代开、办税服务厅代开以及房屋租赁中心代开三种渠道。 渠道一、微信代开 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普票申请】或【专票申请】模块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择邮寄或前台领取; 若您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邮寄,可通过邮箱接收。您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查询统计选项里,查看电子缴款凭证。 渠道二、办税服务厅代开 您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资料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模块获取,办税指南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代开】。 渠道三、房屋租赁中心代开 您也可以选择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租赁中心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相关办理资料建议您与房屋租赁中心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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