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漏征漏管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批复 鄂地税函[1999]75号 1999-11-16 鄂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鄂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漏征漏管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请示》(鄂州地税发[1999]198号)已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明确如下: 对漏征漏管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视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11月1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