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税函[1999]259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县(市)分支机构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8-20
摘要: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法规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不论是否由总机构一核算、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均不得作为总机构的分开票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跨县(市)分支机构确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该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县(市)分支机构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云国税函[1999]259号            1999-8-20


保山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跨县(市)分支机构开具使用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示》(保国税政字[1999]82号)收悉。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法规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不论是否由总机构一核算、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均不得作为总机构的分开票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跨县(市)分支机构确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该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1999年8月2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