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筹划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3
摘要:  销售收入是企业利润表中的重要项目,它不仅影响企业利润的形成,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而且它还是计算确定企业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关键因素。   (一)收入筹划的具体方法   1.销售方式及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   (1...

  销售收入是企业利润表中的重要项目,它不仅影响企业利润的形成,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而且它还是计算确定企业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关键因素。

  (一)收入筹划的具体方法

  1.销售方式及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

  (1)企业销售方式税收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采用的销售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这些不同的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的大小和时间是不同的,承担的税负也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企业当期销售额,减少应纳税额。

  (2)企业结算方式税收筹划。

  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收入的确认时间有不同的标准。如我国《企业增值税法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采用现销方式,收到货款或是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的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因此,企业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策略选择适当的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尽量推迟确认销售收入,从而推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2.收入确认时点的控制与选择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收入的取得密切相关,通过各种方法控制收入实现的条件,选择收入实现的时间。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应特别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企业可推迟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例如,直接收款销货时,可通过推迟收款时间或推迟提货单的交付时间,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获得延迟纳税的税收利益。

  3.劳务收入计算方法的选择

  长期合同工程的收益计算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采用完成合同法为佳。因为完成合同法在工程全部完工年度才报缴所得税,故可获得延缓纳税之利益;完成合同法可反映实际成本、费用和毛利,若采取完工百分比法,则易造成前盈后亏的现象;如果企业每年均无亏损,宜采用完成合同法,因该方法可享受延缓纳税及合并计算费用限额的利益。但企业若有前五年待弥补亏损,且开工前就已存在,则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为佳。

  (二)收入筹划的案例分析

  1.企业赊销方式筹划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在竞争中求发展,巩固并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通常采用产品赊销策略,并且在企业发出货物时即开出销货发票作销售入账。这样使得企业应收账款数额增多,为客户垫付了大量资金,负担了大笔的管理费用、坏账损失和机会成本,而且提前缴纳了大量的税款。

  (例1)有一家制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①经审计1999年产品销售收入1.8亿元;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0.2亿元,年末余额为1.4亿元;销售利润率12%,利润总额216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33%,净利润1447万元;②企业平均每月发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约为100万元;③企业平均每月发生跨年应收账款1000万元,并在发生赊销行为时企业就开出增值税销售发票,据以确认即期收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为 1.71%。

  为简化起见,这里不考虑应收账款的直接资金占用及其成本,也不考虑管理费用和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仅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说明即期确认收入而提前缴纳的增值税和预缴的所得税使企业造成数目可观的资金占用损失,以及适当改变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间而延迟纳税产生的财务效应。

  由于每月1000万元的赊销收入的确认,导致该企业每月缴纳增值税:1000 X 17%-100=70万元。全年除发生应收账款直接垫付1.2亿元货款外,还垫付增值税840万元(70 X 12),这笔垫支的税款可以看作是企业丧失了投资盈利的机会,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这笔资金全年平均被占用的机会成本:840X 1.71%X 5.5÷12=6.5835万元。同时,按月预缴所得税:1000X 12%X 33%=39.6万元。全年预缴 475.2万元(39.6 X 12),同时发生占用机会成本:475.2 X1.71%X 5.5÷12=3.724 38万元。两项税款造成企业机会成本损失共计10.30788万元(6.583 5+3.7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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