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15]7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07
摘要:为贯切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24项行政审批项目,将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粤府[2015]79号      2015-8-7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切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24项行政审批项目,将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请各地、各部门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下载: 1-2

  1.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24项)

  2.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7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