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国税 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6]72号 2016-4-2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42号)转发给你们。目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承担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之一的“共建办税服务厅”子任务,结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近期将联合下发共建办税服务厅的具体实施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