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绩申请者需提供以上(一)至(四)项材料;无实绩申请者需提供第(一)、(二)、(三)、(五)项材料。如无实绩申请者为2009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行维护网(网址:http://130.9.1.248)“应用支持/ 软件库/车购税/数据”目录下载本期车价信息包“2010年第五期(第23版)车价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等38件规范性文件(附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加强车辆购置税申报信息管理。通过二维条码和网上开票导入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形成的计税价格信息,系统自动固化,不能更改。自动导入的计税价格信息确实有误,导致纳税人不能按电子申报方式申报的,必须经征收大厅负责人审核批准,才能改为手工录入申报。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做好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支持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资格上岗培训和职工全员培训。
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办法适用于《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金[2010]100号)规定的28个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7月23日经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为了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
调整规范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各地要结合《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可行措施,将在城镇企业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为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电话销售彩票行为,维护彩票市场秩序,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申请的2010年780辆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车辆指标详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11年3月31日,过期失效。
现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的“十一五’,期间1420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企业通过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上述农产品均需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并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手续。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免予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按照国税发[2009]12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内部工作流程及岗责体系的情况。重点是落实有权审批税务机关及相关审批权限划分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制度。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
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财政部、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大力宣传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会计人才规划》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宣传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会计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对改变上述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已作为商品住房销售的,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准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海关总署陆续依据《税则》目录制定和发布了本国子目注释。
第三条 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公布2011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申请材料递交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9日。
推行农产品品牌化和包装化。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大经销商开展订单农业,采用农产品购销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培育自有品牌,为建立农产品追踪溯源体系打下基础。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免学费标准、免学费资金补助方式、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以及对民办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的补助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有关规定执行。
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提高税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意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近期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了2010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前期工作。
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征收、使用、监管等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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