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税总办发[2014]82号 2014年税务总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句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管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管管理人员。
严禁各级税务机关征收车辆登记地以外的车船税。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设置税收执法风险预警指标,对税务机关直接征收车船登记地以外车船税的情形进行实时预警,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退(免)税系统)通过采集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退(免)税相关信息,完成退税审批和追踪管理。各级税务机关通过退(免)税系统监督本级和下级退(免)税管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全文废止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4号 2014.8.29 税屋提示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法规自2017年5月1日起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财税〔2014〕53号),现将调整后的《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予以公告,自2014年9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
对2014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且在2015年6月30日前实际进口的,允许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以保税的方式开展加工贸易。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纳税服务规范》对县级税务机关前台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在规范前台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前后台业务衔接,优化调整相关业务处理流程,注重后台处理对前台服务的支撑,保证业务流程通畅,工作有序开展。
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纳税人购买自卸式垃圾车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自卸式垃圾车不再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办理自卸式垃圾车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手续。
为了规范和完善跨境应税服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各关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执行《重装进口商品目录》和《重装不免目录》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并适时反馈总署关税征管司,以便于今后对《重装进口商品目录》和《重装不免目录》进行调整。
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就必须筑牢农民合作与联合的组织载体。
中央直属和跨省水电站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现行征收标准低于每千瓦时0.5分钱的,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千瓦时0.5分钱;现行征收标准高于每千瓦时0.5分钱的,维持现行征收标准不变,最高不超过每千瓦时0.8分钱。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评价指标》中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和外部参考信息仅记录,不扣分,不影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主要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
组织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可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入户调查的机会,直接把政策送到毕业生手中。结合就业服务月、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
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员于9月9日17点以前报到。未经请假批准不能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于9月8日以前登录税务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为本省(区、市)学员进行电子报名和注册。
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外经贸厅)组织实施。
这次跟踪审计对国务院政策措施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指向性更加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政策措施内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自查,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
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配合跟踪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主动向审计机关汇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指导支持。省税务机关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认真配合审计的各项工作。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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