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盛运来”等5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对于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待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修订后,按照修订后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现将《部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我局还将进一步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好信息共享平台,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提高涉税数据传递质量、加强涉税数据比对分析、堵塞管理漏洞、发挥好征管协作机制,通过加强复核管理以及多种形式的联合调研、联合检查、联合分析,及时解决实践问题,规范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
2016年7月13日证监会令第126号公布 根据2018年8月15日证监会令第148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提请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请应急管理部,由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高等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科学界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范围,满足统计上监测“三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等需要,国家统计局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三新”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以重点反映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为基本出发点,在认真总结、梳理地方和部门关于“三新”统计分类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中小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环境保护税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体现绿色税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独立税种,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7月16日,环境保护税第二个纳税申报期顺利结束。总体看,上半年环境保护税征管运行平稳,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对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方案》(税委会[2014]5号)及有关实施程序(税委会[2014]31号),根据最新签署的换文情况,从2018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97%税目产品实施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在缴纳相应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以下简称“保证金或者保函”)后,主管海关准予其向境内银行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抵押,并将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留存主管海关备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相关精神,国资委对截至2018年7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资委第149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该《通知》所述的“‘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升税收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的税收征收管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适用自行申报的征收方式,不适用代扣代缴的征收方式。
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各地要积极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各省(区、市)要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交通出行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各地失信治理工作开展评估,并将地方失信治理情况纳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参考。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现予以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8年8月8日相关附件:201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rar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双创”升级版;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保障税收征管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有序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构代码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强税务检查证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
各省(区、市)税务局要通过税务机关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途径,做好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宣传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了解网上办理的具体流程,提醒纳税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第一条 为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
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行政许可试点,2019年修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人民银行负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科学设计改革路径,最大程度用足用好现有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税收政策,我委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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