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形成审计意见时,如果认为有必要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准则。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做强中国装备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加快推进首台(套)推广应用,根据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现状,制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工信部装[2017]2号)同时废止。
同意调整你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具体为:砂石销售价格低于每立方米85元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2元;砂石销售价格在每立方米85元至140元之间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3元;砂石销售价格超过每立方米140元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4元。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信息形成或者获取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予记录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到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采集、记录相关信息。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举行。2018年度中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
第一阶段(2018年1月-3月),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外商投资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自纠自查。3月底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省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优化税收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陕西西咸新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与“证照分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目前已经办理“证照分离”五个一批事项119件。浙江杭州桐庐共办理改革事项991件,惠及近千户市场主体,其中,整合至营业执照815家,证照联办102家,承诺74家,实现审批部门间信息推送890条。
为规范执行投资价值评估业务行为,指导评估专业人员从事投资价值评估业务,服务企业并购,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国资委的具体指导。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我会。
请各地方协会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我会。
本套报表包括封面、单户录入封面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本变动情况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情况分析表、粮食行业情况调查表。
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不限定对象企业所有制性质。支持符合《意见》规定的各类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指导县级以上相关主管(监管)部门按照标准认定并向社会发布红黑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可授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标准认定并向社会发布红黑名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决策部署,现就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2018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顺利实施,依据有关规定和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个人通过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验证方式登录电子渠道开立Ⅱ、Ⅲ类户时,如绑定本人本银行Ⅰ类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开立的,且确认个人身份资料或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开立Ⅱ、Ⅲ类户时无需个人填写身份信息、出示身份证件等。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反映。
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挂牌公司业绩预告公告模板》、《挂牌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模板》、《挂牌公司业绩快报公告模板》及《挂牌公司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模板》,对创新层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问题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问题作进一步的指导与规范,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可通过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接收和反馈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价格磋商通知书、价格磋商记录表等审价文书及随附单证资料电子数据,并可接收和查看估价告知书。
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8年1月19日起,在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选择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在税费支付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也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一把手直接过问,亲自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统一思想认识、密切协作配合,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为适应相关规则变化、进一步明确挂牌公司与我司权利义务,我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合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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