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与相关政策衔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以及市、县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实际用于农业农村的部分,计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
各地财政、国资等部门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提高对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与提高审计质量的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应当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4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坚持改革创新。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
审判团队建设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一环。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紧扣基层队伍实际,创新改革思路,以“孵化器培育优秀法官”为指引,在民商事审判领域构建了“孵化器”式审判团队模式,将培育优秀法官与激发团队效能有效融合,确保司法责任制扎实有效落地。
对装备制造、研发服务、电网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实行了一次性退还,对我国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
探索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缓解养老保障压力,既是增强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可持续性的有效举措,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为指导解决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将主办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邀请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证监会会计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参加。
正如您所提,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软基建”公共投入,夯实消费经济“基础设施”,紧密融合“软基建”和“新基建”,对于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加快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财政部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实践中的一些突出矛盾,研究起草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16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为全国各类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有效解决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跑腿”报销难、“垫支”负担重的难题。
要积极做好与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各相关部门合理规范使用企业经营范围信息,减少对企业经营范围的行政强制性要求、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减税降费、资金等政策措施,对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疫情发生以来,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等。
为规范医药代表学术推广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为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相关部门出台实施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鼓励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等一系列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应当督导本地区事务所(含分所,下同)填报和更新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并结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对事务所填报信息进行检查。
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6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0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五批)予以公告。
税务部门一向重视宣传工作,及时对税收制度和政策规定进行讲解,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辅导培训,形成“多内容、多渠道、多方式”的税法宣传工作格局,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除另有规定外,货物从境外运入洋浦保税港区以及从洋浦保税港区运往境外,实施海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
以季度为周期,对各省份网络货运监测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评估指标》,制定符合本省份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省份网络货运运行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健全相关信用评价机制,督促网络货运企业规范经营。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就企业破产行政协调事务建立日常信息共享、通报研判、沟通会商机制,坚决打击企业破产中逃废债行为。定期召开会议会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出台政策文件,鼓励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窗口,便利涉破产行政事务的办理。
防范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供应链金融各参与方应合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等的安全保障、运行监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风险。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单位便捷获取政府管理服务信息、高效推进项目工作的重要工具。
综上,是否采用灵活的会计年度不单纯是会计技术上或者法律修改上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各方认识尚不一致,需要我们全面分析和权衡其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和政策风险,并不断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我们将对引入灵活会计年度制度的意见继续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会计法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于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明知商业秘密是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是违反约定、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使用,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的,损失数额可以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造成销售利润的损失确定;
填报范围。此次增加的三项指标,由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类型为公司制的单户企业填报,合并(汇总)报表内不需填报。填报范围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公司。
注重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经验推广,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营造有利于新型消费良性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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