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引导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支付劳动报酬、给予社保待遇、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服务。
各地要加快建立省级一体化的就业补贴政策申领经办系统,其中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并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补贴申领、资格核对、办理进度查询、资金发放等服务。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和申领证书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处理。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财会〔202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具体评分标准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现予印发,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国家通过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等,包括电网企业在内的纳税人充分享受了减税红利。2018年,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企业现金流,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和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近年来,国家通过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等,包括电网企业在内的纳税人充分享受了减税红利。2018年,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企业现金流,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和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国家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降低享受政策的门槛,将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限制由70%降至60%,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
为支持公共交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一是自2022年1月1日至年底,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挥财会监督主责部门作用,推动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财会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强化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联动,建立健全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更好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目前我国已形成对“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不退税、对除“两高一资”外的产品出口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退税的出口退税政策体系。对于你们所反映的产品出口退税问题,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统筹考虑。
近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覆盖面较广、具有普惠性和引导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一是制定并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作用,现就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港口建设费取消后相关水运建设发展资金政策的衔接,保持跨五年规划补助资金政策的连续性,现就《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有关支出范围和标准等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按照政府采购“抓大放小”的制度设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目前,大部分地区建立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小额零星采购电子卖场,为采购人提供更多选择。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应当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承担保障机制的建议。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也空前高涨。不少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难以应对巨额连带赔偿、“涉诉即倒”的困境。
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严监管”、“零容忍”的监管趋势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涉及上市公司造假被判承担巨额连带责任,陷入“涉诉即倒”的经营困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财政部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过程中,将民事责任问题作为修法重点,进行了深入研究。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对生产性服务业实行进项税加计抵减、建立留抵退税制度、大幅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等举措,明显降低了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
统一监管平台使用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acc.mof.gov.cn)。6月20日起,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地财政部门、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使用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统一监管平台办理业务,原有业务事项办理流程不变。
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引导和促进商业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请遵照执行。
卫生健康部门应组织医疗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制定相关优待服务政策,落实优质服务措施。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银保监会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令第107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统一编制清单。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审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4个事项按照行政征收相关事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同时简化办理程序。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项行业规范性文件、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期货公司财务处理和信息报送要求,适应期货行业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提升期货公司财务信息报送、披露质量,协会制定了《期货公司财务处理实施细则》。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概(预)算。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基金承受能力,推动本省按规定制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及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让更多餐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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