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启动起草工作以来,我们专门组织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借助各类会议、培训、调研、日常业务办理等契机,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单位交流探讨。
2020年,财政部办公厅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央本级诉讼费退付暂行操作规程》(财办行〔2020〕19号),进一步完善了中央本级的操作规程。
开展多种形式宣讲培训和政策解读。利用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世界集成电路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世界计算大会、世界VR产业大会等国际性会议契机,加强产学研用深入交流,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形成共同推动行业发展良好氛围。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各有关方面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跟踪分析,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自然资源部赴云南、浙江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了解《办法》落地和执行情况,并结合政策实施情况,加强宣传解读和政策培训。
拓展海外引才渠道,加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以创新为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深圳园区科研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共同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和技术标准合作,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开展科研合作。
对部署推动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予以约谈、通报,并在就业工作先进地区评价、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中作为负面因素。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境)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和合作研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国际活跃度和影响力。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为规范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提升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制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7号)同时废止。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选取一批失信情形严重、多次反复失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案例,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形成强大舆论震慑。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事项前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根据《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将免除对外国公文书的领事认证。《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中关于“提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的规定,有必要进行修订。
本版《辅导手册》相关内容基于网站公开信息整理,部分法律法规可能已修订或正在更新,我们将在后续适时予以更新。由于编写时间较紧,相关内容难免存在错误和疏漏,在执行中请以相关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动态考核评估。加强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效果反馈,做好新产业标准化工作新进展、新成效的总结和推广。定期开展方案执行进度和实施效果评估,做好方案动态调整。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评价独立机构的监督作用,重点审查独立机构在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制度体系建设、平台规则制定、重大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工业母机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要求,选择本地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参与融资促进行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
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从事开发、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