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6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五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
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
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申报表》和《公示表》将于2024年10月12日起正式施行并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申报人于此日期前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但尚未提交的,《申报表》和《公示表》将按照新版本自动调整,请申报人在提交前核对确认。
对于符合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货物,因紧急进口等原因而缴税进口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减免税申请人可向海关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核确认和相关税款退还手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税〔2018〕74号)、(2024年第1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7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
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功能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复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复核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全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非银机构,可以不适用《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人数至少为五人”的规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的规定执行。相关非银机构要推动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为配套做好《关税法》实施工作,确保走私货物、物品税款计核的准确性,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更好发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计司、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金融租赁公司要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鼓励清单和正面清单,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充分发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色功能,灵活采用直租、回租、经营租赁等多种形式,促进设备“生产者”和“使用者”有机连接,更好满足企业设备更新需求,支持加快淘汰落后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合规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合规管理、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调度,对下个季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形成合规管理调度纪要。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医疗机构凭本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医嘱),向在本机构现场就诊的患者销售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销售量应符合诊疗需要及处方管理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已探索视同备案或示范区内免备案的,做好政策解读和基金运行评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各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有重大调整的,省级医保部门应及时向国家医保局请示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六批)予以发布。
为了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效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办法所称合作区,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定位在地市级行政区划内,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发展规划科学可行、创新能力突出、治理服务高效的产业集聚区,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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