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修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7-0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本公告部分内容已修改,修改内容见正文标注。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第1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部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办公地址:嘉兴市城东路261号,邮政编码:314000。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另设环城西路办公区,办公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邮政编码:314000。

  二、纳税人使用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址:http://etax.zjtax.gov.cn/)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账户和密码均可以继续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纳税人可以继续在全市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四、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49号,邮政编码:314001。

  自2018年7月5日起,原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嘉善分局、平湖分局、海盐分局、海宁分局、桐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五、[条款删除]自2018年7月5日起,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港区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以及嘉兴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港区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以及嘉兴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六、全市各县(市、区)税务机构按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办税服务场所等改革有关事项由各地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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