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年开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支持意见》),恰逢其时,务实有力,对推动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深化山东乃至全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支持意见》是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我国与上合组织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外交活动频繁,释放出加强合作的强烈信号,上海合作组织战略地位更加凸显。2023年2月,首届“中国+中亚五国”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在青岛举办。3月,习近平主席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取得丰硕成果。5月,举办中国—中亚峰会,习近平主席发表主旨讲话。7月,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上合示范区提出更高要求。10月,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宣布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在此背景下出台《支持意见》,凝聚山东力量,服务国家大局,体现了山东省委省政府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的使命精神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是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深化合作的具体行动。 二、《支持意见》为上合示范区迈向新阶段提供强劲动力。2018年6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宣布,“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5年来,上合示范区在加速演进的国际局势中持续推进地方经贸合作,勇于担当示范引领重任,成功打造了目标明确、框架完善的经贸合作平台机制,“四个中心”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可以说,上合示范区发展即将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支持意见》确定“三区一高地”的新阶段发展目标,围绕“四个中心”提出21项措施,精准切中上合示范区发展建设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分工明确,部署得当,必将为上合示范区发展带来重要推动力。 三、《支持意见》切实推动与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人文往来。作为国际多双边框架下地方经贸合作和国家开放新格局的积极探索者,上合示范区需要稳扎稳打,全力破解务实合作堵点难点。《支持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切中当前经贸合作的核心问题,提出了系统、完整的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方案。对区域物流中心建设的支持将对推进我国经贸通道建立、便利经贸人文往来夯实基础性保障。针对“新三样”等外贸支持措施将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扩大贸易合作规模。对上合经贸综服平台升级的支持则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收益。针对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协同发展等支持措施将为企业经贸发展提供更广空间和更多机会。对上合经贸学院的支持必将持续强化人才培养,夯实双方合作基础。 《支持意见》体现了山东省全力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心,希望有关部门、园区、企业凝聚合力,共同推动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务实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合作,为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山东力量。 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支持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建设上合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赋予我省的重大发展机遇。2023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指出,积极发挥上合示范区等平台机制作用,全力破解务实合作堵点难点问题,促进上合组织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抓紧研究出台新阶段开放创新政策,聚力“做实、做好、做美、做响”上合示范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上合示范区迈向新阶段、开创新局面,省商务厅联合青岛市及省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上合示范区面临问题、政策需求,借鉴全国各地创新做法,起草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支持意见》多次修改完善。2023年12月29日,经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第9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思路 《支持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着重突出以下原则: 一是注重把握新机遇。抢抓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机遇,将其中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丝路电商”基地等纳入《支持意见》。抢抓中方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机遇,积极争取承办上合组织成员国部长级会议和相关活动,争取再落地一批会议成果。 二是注重探索新路径。突出上合示范区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聚焦与上合组织国家合作难点堵点问题,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畅通物流通道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10余项探索创新。针对投资贸易自由度便利度不够等问题,提升上合经贸综服平台功能,积极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开展新型跨境易货贸易。针对上合组织内陆国家急需“出海口”问题,完善陆海联动国际通道,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际物流服务网络。 三是注重培育新优势。结合上合示范区建设发展实际精准施策,量身打造16项支持政策,将上合示范区科技创新项目纳入省级支持范畴,要素资源由省有关部门进行重点保障。通过实施人才、土地、基金、项目等一系列保障举措,打造上合国际枢纽港、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重大载体平台,激发上合示范区内生动力。 四是注重凝聚新合力。不断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提出完善部省联席会议机制、省有关部门出台专项政策、建立上合示范区与省及青岛市干部交流机制等措施。创新汇聚省内特色资源,推动与省内各类园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实施上合示范区与省内园区财税分享、考核双认机制,加大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在上合示范区实施力度。 三、主要内容 《支持意见》围绕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四个中心”和要素资源保障,提出6部分21条措施。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围绕《上合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在目标定位、规划建设、产业谋划、开放创新上再提升,进一步深化“四个中心”建设。到2026年,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地方间的双向投资贸易制度创新试验区、企业创业兴业聚集区、“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先行区和新时代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建强区域物流中心部分,提出畅通多式联运通道、建设上合国际枢纽港、推动综保区赋能提质等重要举措,不断提升连接欧亚、东盟铁路大通道辐射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国际物流服务网络。 建强现代贸易中心部分,提出做大对外贸易规模、打造“新三样”集散中心、拓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建强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升上合经贸综服平台能级、布局建设海外运营中心等重要举措,发挥上合示范区平台功能,积极推动与上合组织国家贸易往来。 建强双向投资合作中心部分,提出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打造高层次会展论坛平台等重要举措,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创新项目,联动省内外优势资源,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投资合作。 建强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部分,提出拓展对外交往渠道、加强经贸人才培养和培训、打造人文交流特色品牌、务实推进法律合作等重要举措,全面开展商旅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文化相融。 加强要素资源保障部分,聚焦领导推进体系、高层次人才集聚、制度模式创新、要素供给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赋能,务实推进工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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