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韶关市2023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韶财预[2023]49号 2023-12-22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韶关市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等三家单位通过复审,从2023年度至2027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税 屋附件:韶关市2023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韶关市2023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3家) 2023——2027年度续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1.韶关市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 2.韶关市兴宁商会 3.韶关市碳中和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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