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税总发〔2017〕151号)、《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治市办〔2017〕1号)的要求,我局梳理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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