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关于对霞石正长岩非金属矿产品征收资源税的公告[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7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7年9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矿产品税目、税率、税目注释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2日 关于对霞石正长岩非金属矿产品征收资源税公告的解读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南总队出具了《河南省安阳县九龙山矿区霞石正长岩矿详查地质报告》,确定安阳县善应镇九龙山矿区岩石性质为SiO2不饱和过碱性钠钙型(大西洋型)霞石正长岩。霞石正长岩其化学成分为:一种碱性岩,灰、浅绿、浅黄褐色,中粗粒,具似花岗结构。主要由碱性长石(65%-70%)、霞石(15%-25%)和碱性暗色矿物(10%-15%)组成,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列入非金属矿产的分类细目。广泛应用于玻璃制造、陶瓷釉料(可以代替长石和部分纯碱),还可生产氧化铝、碱金属碳酸盐和波特兰水泥等,具有熔点低、节能、节碱的优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部分矿产品资源税定额的批复》(豫政文[1995]173号)的规定,决定对开采霞石正长岩矿产品的单位与个人,从2013年11月1日起征收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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