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意见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征求意见稿) 变化三:降低研发费用比例要求 华税解读: 研发费用比例在高新认定中是几个最为核心的指标,新办法将“三档”降为“两档”,以2亿元作为分水岭,设置4%和3%两个比例。其背景是,老办法颁布已经7年,期间我国经济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今非昔比,适当提高企业的规模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另外,将2亿元以下统一设置为3%,取消6%的比例规定,意在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使得包括“新三板”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高新资格。其次,研发费用比例的下调,对于一些成立时间不长,研发投入有限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莫大的鼓励。
变化四:提交材料增加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华税解读: 新办法规定,申请高新资格提交的材料中应包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作为新增加的法定提交材料,企业应该按照要求提供,同时,对企业税务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历年的纳税申报记录与会计报表等提交其他资料应保证内在逻辑的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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