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税收征管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4-20
摘要:税务总局举行新闻通报会 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税收征管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2016年04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4月2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贯彻落实《深

税务总局举行新闻通报会
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税收征管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2016年04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4月2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等情况。

  一季度税收数据出炉 反映经济发展亮点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9790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9.8%。扣除卷烟、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翘尾增收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3%左右。

  郑小英介绍,一季度税收收入反映了经济发展中的一些亮点。
  ——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快,反映了产业转型的成效。一季度,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12%,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56.5%。第三产业中,受营改增等因素推动,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突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30.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29.9%和32.2%,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制作业税收增长30.4%。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税收快速增长,反映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也在不断升级。
  ——部分高端制造业税收较快增长,反映了创新驱动的成效。一季度,部分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税收形势较好。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增长8.3%,医药制造业税收增长11.6%,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业税收增长11.9%,反映出创新驱动效应显现。
  ——汽车行业税收延续较快增长态势,反映了国家有关政策措施作用显现。一季度,因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减税约160亿元,促进了汽车销量增长,也促进了汽车行业整体税收的增长。去年前三季度汽车制造业税收下降1.5%,政策实施后的第四季度增长6%,今年一季度增速继续回升到10.2%。

  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 A级纳税人占比稳中有升

  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总局扎实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实行并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通报会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通报了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据统计,全国主管税务机关共对符合条件的892万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评出A级纳税人70.2万户,占7.9%;B级纳税人539.7万户,占60.5%。

  韩国荣介绍,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内容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按照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每年4月,税务机关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呈现三个特点:
  ——A级纳税人稳中有升。从统计数据来看,A级纳税人较2014年度增加4.9万户,占比上升0.3个百分点,反映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的政策效应和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升税法遵从度的效果初步显现。
  ——B级纳税人仍是主体。B级纳税人比例从2014年度的72.1%下降至60.5%,仍是纳税人主体,符合制度设计。本次评价大幅提升了评价指标自动采集率,同时采用基于指标层级数据交互的国地税联合评价模式,也就是说评价结果根据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评价指标综合得分确定,评价结果更为全面、客观、公正。
  ——D级纳税人数量略有增加。D级纳税人占比从2014年度的7.6%上升至9.3%。由于“D级评价保留2年”的规定,其中大部分D级纳税人为因2014年度保留的D级评价,仅有约2%的D级纳税人为2015年度新增,从这个角度看,尽管2015年度D级纳税人略有增加,但整体上呈现减少态势,说明分类分级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更加有效。

  韩国荣还通报了税务部门针对A级纳税人的最新守信激励措施。他指出,除发票领用、绿色通道、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获得信用贷款等多项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外,今年3月1日,税务总局在全国推行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不仅节省了购置扫描设备的费用,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避免了因无法扫描认证造成损失,办税更轻松、更便捷。例如,宁波市宁海得力集团每月需认证发票超过4000份,原来要3个财务人员专门负责,取消认证后,只要1个人就能轻松完成。为助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务总局决定自5月1日起,将此项措施推广至B级纳税人,近七成纳税人将获得便利和实惠。

  “黑名单”惩戒失信显成效 累计曝光重大税案2279件

  2014年10月1日起,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也就是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通过定期发布市场主体的纳税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用纳税信用推动税收管理创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通报了有关情况。

  文月寿介绍,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279件,其中,偷税案件1245件,逃避追缴欠税案件15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49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752件,虚开普通发票案件31件,其他类型(复合案件)187件。“黑名单”的失信惩戒作用逐步显现。
  一是严格税收管理,有力震慑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实施严格的税收管理措施,包括将其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限量供应发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报送资料等。多家企业因担心受到惩戒、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主动补缴欠税。以浙江省为例,“黑名单”制度运行以来,企业主动补税金额已达4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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