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债务关系说的价值毋庸置疑,作为税法研究的新范式也极少人反驳。新征管法对债法制度的引入也印证了税收债务关系说时代的来临,但事实证明,引入的债法制度在税法实践中的效果并不理想,有的还可能很差。最主要的原因是一味照搬私法之债的内容,没有从理论上厘清这些制度的真正内涵及其在应用于税法时的限制条件。可考虑借鉴德国和克罗地亚的立法经验,将比例原则作为债法植入税法的一般规则,重新架构中国的税收债法体系以完善税收债务研究范式。 【关键词】 税收债法; 债法植入; 税法; 比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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