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3-30
摘要: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国税旗舰店”、“我的江苏国税”手机APP、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渠道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结”,而不再需要至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如选择现场办理则“最多跑一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3-30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践行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服务理念,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要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国税旗舰店”、“我的江苏国税”手机APP、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渠道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结”,而不再需要至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如选择现场办理则“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全程网上办”事项范围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套餐”类、其他类等7大类93个事项。

  “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等5大类7个事项。

  凡是“全程网上办”所包含的事项不再重复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

  三、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jsgs.gov.cn)或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jsgs.gov.cn)查阅“全程网上办”及“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

  四、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办理条件变化适时调整《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内容,并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2《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备注
1 报告类 扣缴税款登记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2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5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6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涉及约谈的适用“最多跑一次”,不适用“全程网上办”。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9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10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11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12 发票类 发票票种核定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十万元以下)  
14 发票领用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全程网上办”,网上申请、邮递配送。
所有纳税人适用“最多跑一次”。
15 代开增值税发票(国税)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全程网上办”,网上申请代开,邮递配送或自助领取。
所有纳税人适用“最多跑一次”。
16 发票验旧  
17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因税控专用设备损坏或硬盘数据丢失等原因无法报税的情形适用“最多跑一次”,不适用“全程网上办”。
18 发票认证  
19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20 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21 发票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和电子税务局发票查验模块提供部分发票查验功能
22  
 
 
 
 
 
 
 
 
 
 
 
 
 
 
 
 
 
 
 
 
 
申报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仅正常申报(不含汇总纳税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2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24 增值税预缴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25 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年度清算申报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26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27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28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29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0 电池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1 涂料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2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3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4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5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6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7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38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39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1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3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4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5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6 委托代征申报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47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仅正常申报适用“全程网上办”。
所有类型申报适用“最多跑一次”。
48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49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50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51 出口退(免)税申报  
52 关联申报  
53 国别报告  
54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55 千户集团数据直报  
56 备案类 增值税优惠备案  
57 消费税优惠备案  
58 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59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60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所涉及的优惠备案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不适用“全程网上办”。
61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62 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  
63 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64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备案  
65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权声明备案  
66 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备案  
67 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提醒服务  
68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69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70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71  
 
 
 
 
 
 
证明类
完税证明开具 所有完税证明开具适用“最多跑一次”。2018年5月1日起除车购税完税证明开具外适用 “全程网上办”。
72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73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  
74 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办理  
75 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办理  
76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办理  
77 丢失有关出口退(免)税证明的补办  
78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79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80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  
81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82 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83 “套餐”类 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  
8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套餐  
85 非居民企业管理套餐  
86 违法违章在线简易处罚套餐  
87 发票限额票量变更套餐 变更发行适用“最多跑一次”,不适用“全程网上办”。
88 其他类 千户集团重大涉税事项沟通申请  
89 纳税咨询  
90 宣传辅导  
91 意见建议  
92 投诉举报  
93 信息查询  

   附件2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报告类 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 发票类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初始/变更/注销)、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3 发票退回、缴销
4 申报类 车辆购置税申报
5 备案类 出口退(免)税备案、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6 证明类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7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更正

 关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践行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服务理念,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等文件,对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提出具体要求。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及“全程网上办”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国税旗舰店”、“我的江苏国税”手机APP、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渠道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结”,而不再需要至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如选择现场办理则“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全程网上办”或“最多跑一次”。

  “全程网上办”事项范围共包含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套餐”类、其他类等7大类93个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共包含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等5大类7个事项。凡是“全程网上办”所包含的事项不再重复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

  受制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信息技术水平,部分涉税事项暂未列入《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待条件成熟后列入。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为确保《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行带来的红利落到实处,特编制办税指南供纳税人查询。同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内容,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