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原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原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修改《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安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延国税公告[2015]3号)1份文件,废止《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市国税发[2004]122号)等9份文件。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件正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税 屋附件:

  1.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正文

  3.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税 屋附件1

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需要修改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安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2015/11/5 延国税公告[2015]3号 1、 延安市国税系统
2、 CTAIS系统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 延安市税务系统
2、 金三系统
3、 删除
4、 删除


  税 屋附件2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安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58号)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省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5年9号)的规定,延安市税务局决定调整《延安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尽快在内外网、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并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1月2日

延安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类别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审批机关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 提交资料
1 行政
许可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省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 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企业(政府采购部门);发给印制企业发票准印证。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报告;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2 行政
许可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省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2条。 纳税人申请;县区税务机关在调查后填写意见报地市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审核后,及时填写审核意见上报省局审批;省局征管科技处对报送资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提交会研究决定,报省局领导终审,并及时答复审批意见。 20个工作日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核表》。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3 行政
许可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37条。 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分局审核→征管科审核后提请主管局长审批→分局在CTAIS系统内根据流程步骤至最终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大厅→送达纳税人。 5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证》(副本);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2份;纳税人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4 行政
许可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 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分局调查审核→征管科复核、审批→管理员在CTAIS系统内操作至最终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大厅→送达纳税人。 10个工作日 《定期定额户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或《企业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2份;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5 行政许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区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分局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政策法规科审核和县局领导岗审批→分局税源管理部门分类→办税服务厅送达办结。  24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4份;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 行政许可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县区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 纳税人申请→分局企业组受理、审核、审定→税源管理科复审并提交主管业务局审批→随即退回分局送纳税人。 10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纳税人申请;同期和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原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7 行政
许可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省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7条。 纳税人申请-纳税人主要机构场所所在地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20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居民企业选择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书面申请报告能够证明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相关资料;参与汇总申报纳税人的机构、场所明细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 屋附件3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8月5日 延市国税发[2004]122号
2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12日 延市国税发[2007]84号
3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6月15日 延市国税发[2007]91号
4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票专用章管理的通知 2008年10月16日 延市国税函[2008]136号
5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延安市国税系统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2015年4月2日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6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延安市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18日 延市地税发[2007]131号
7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延安市房产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14日 延市地税发[2007]132号
8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14日 延市地税发[2007]136号
9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3月5日 延市地税发[200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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