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原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修改《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安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延国税公告[2015]3号)1份文件,废止《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市国税发[2004]122号)等9份文件。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件正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税 屋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税 屋附件1 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安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58号)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省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5年9号)的规定,延安市税务局决定调整《延安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尽快在内外网、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并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1月2日 延安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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