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税收征管法知识问答(六)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0
摘要: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答: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制定征管法的立法宗旨之一。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以下方面:   1.无偿享有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咨询服务的权利。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答: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制定征管法的立法宗旨之一。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以下方面:

  1.无偿享有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咨询服务的权利。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享有税法知悉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享有保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对检举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4.享有申请减、免、退税权。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6.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认为税务机关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了其合法利益,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7.享有控告、检举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8.享有受尊重和受保护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9.享有申请回避权。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0.享有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11.享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12.享有委托代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