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操作指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0-16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相关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下载安装包。下载完成后,解压安装包,双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exe”文件,点击“立即安装”并按提示步骤完成安装。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操作指引

  一、下载并安装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

  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相关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下载安装包。下载完成后,解压安装包,双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exe”文件,点击“立即安装”并按提示步骤完成安装。

  二、首次登录的初始化设置

  软件安装提示成功后,插入税务UKey,点击桌面生成的“票”字图标。

  (一)修改密码

  1.输入税务UKey密码,初始密码为8个8,纳税人可进行修改。

  2.验证数字证书密码,初始密码为8个8,首次登录必须进行修改。如果更换电脑操作,需要进行重新设置时,该处应填写纳税人修改后的密码。

  3.设置管理员登录密码(根据自身需要设置,8位以上数字、字母、特殊字符组合)。

  (二)设置企业基本信息

  (三)设置系统参数

  1.服务器地址(IP地址):

  ggfw.web.guangdong.chinatax.gov.cn,端口:443.如使用电子发票,则需要进行“电子发票配置”,点击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首页——参数设置——电子发票配置:

  (1)版式文件服务器地址:

  skfp.guangdong.chinatax.gov.cn,端口:9001

  (2)邮件发件箱:填写本企业邮件发件箱地址,会自动生成发送邮件服务器地址和发送邮件服务器端口,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修改。

  (3)邮箱SMTP授权码:纳税人需要自行到本企业邮件发件箱中获取。以QQ邮箱为例:1纳税人登录QQ邮箱,点击“首页/设置/账户”;2找到“POP3/IMAP/SMTP/Exchange/CardDAV/CalDAV服务”模块,点击POP3/SMTP服务右方的开启按钮;3根据窗口提示内容,通过手机短信进行验证;4验证后页面上将显示邮箱SMTP授权码,将其复制粘贴到开票软件对应填写框,点击确定即可。

  三、发票领用

  1.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进行发票领用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通过后,进入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发票网上分发”;进入发票网上分发界面,“查询网络发票未分发信息-选中待分发的发票-填写待分发发票信息-点击分发”;税务Ukey发票库存信息栏中显示该发票段发票为可分发状态即完成发票领用。

  四、发票填开

  点击“发票管理/正数发票填开”,选择需要开具的发票类型,进入发票填开界面。

  点击“系统设置/基础编码设置/客户编码(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可设置常用的客户及货物劳务编码,提高开票效率。

  五、数据管理

  纳税人应在每月征收期内完成发票汇总上传。纳税人在每月首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且系统处于互联网连接状态时,系统会自动完成发票汇总上传操作。如果因网络原因自动上传未成功,纳税人可以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汇总上传”或者在开票软件首页的导航窗口中,点击“汇总上传”图标,对所需上报汇总的发票进行汇总上传。

  对于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每月申报成功且通过一窗式比对后,纳税人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反写监控”,进行反写操作后即可继续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于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每季度首月申报成功,且通过一窗式比对后,纳税人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反写监控”,进行反写操作后即可继续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余月份可以直接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反写监控”,进行反写操作。

  六、电子发票其他使用注意事项

  (一)电子发票需上传后才有效,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上传状态;若未上传,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模块上传。

  (二)电子发票不可作废,可以冲红。

  (三)电子发票的文件格式目前为OFD格式,电子发票购销双方均需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下载地址同开票软件)才能阅读、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1-10-15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