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0]277号 2000-09-13 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反映:有些地方的地税机关要求对该公司在省内设立的销售分支机构实施企业所得税征管,省公司认为这些机构已领取非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的农资产品由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统一配送,财务成果由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集中向省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申报缴纳,不应再交企业所得税。经省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核实,该公司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避免税收征管交叉现象,经研究确定,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所属七家分公司(名单附后)企业所得税仍由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统一省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申报缴纳。 附件: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各销售分公司名单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9月13日 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各销售分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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