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实行二次开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票[2003]162号 2003-03-19 税屋提示——
1.依据京地税法[2007]43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8年1月3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京地税票[2004]1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实施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月8日起,本法规与京地税票[2004]14号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为了扩大有奖发票的中奖面,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实行二次开奖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二次开奖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向广大消费者解释清楚如何进行查询登记,以取得参加二次开奖的资格等实际问题。 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ОО三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实行二次开奖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鼓励其协助本市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情况进行监督,倡导诚信纳税。决定对现行有奖发票实行二次开奖,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二次开奖发票的范围 (一)《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二)《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卷式) (三)《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折式) (四)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印制的企业自印有奖发票 二、二次开奖发票资格的认定 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后,可以参加“刮开式”即开即兑奖和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即一张发票有两次中奖的机会。 对消费者取得的有奖发票,无论中奖与否,必须经过查询登记后,才能取得二次开奖的资格。参加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的每张发票只有一次机会,消费者输入错误或重复输入的发票信息无效。 三、查询登记 (一)消费者必须通过下列方式,取得参加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的资格: 1.拨打语音电话(010)16881688 2.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 (二)发票查询登记时,应输入发票号码、发票密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在确认查询结果为有效发票时,该发票的发票号码将作为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号码。 四、二次开奖方式和时间 (一)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北京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照奖金的等级,将通过查询登记、结果为有效的发票号码随机自然排序,利用号码滚动的方法,由开奖人依次抽出各级别的中奖发票号码。 (二)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号码的采集时间为开奖月份上一季度的第一天至上季度末的最后一天。 (三)有奖发票的二次开奖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期,一年四期。每期二次开奖时间定于季度终了后的10日进行,即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 五、奖金设置等级、人数和金额 (一)一等奖10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0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100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500元。 (二)全年共设奖金400万元人民币。 六、中奖公布 每期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的中奖发票号码,将在北京电视台“地税二十分”栏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七、兑奖 (一)每期中奖发票号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二)中奖人在兑奖时,须持与查询登记号码一致的发票和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原件,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兑奖地点领取奖金。 中奖人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奖金的,须对代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兑奖: 1.假发票; 2.逾期兑奖的; 3.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的; 4.其他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经本市地方税务机关认定不予兑奖的。 八、兑奖捐赠 (一)为树立良好社会道德风尚,鼓励中奖者积极捐助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我们积极倡导中奖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所中奖金捐赠给希望工程等社会慈善事业。 (二)凡中奖后有意捐赠者,由中奖者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或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兑奖处联系,提出捐赠申请,指定捐赠对象,然后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中奖者捐赠的奖金转赠给相应的慈善机构。 (三)凡中奖人自愿捐赠奖金者,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在北京电台“地税二十分”、《北京地方税务公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及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同时发放荣誉证书,以示对社会做出积极奉献者的感谢和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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