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检修资质的某公司承包某水电站变压器更换工程,合同总金额98万元,变压器是发包单位购买的,价值千万元;该公司在安装工程中,只发生零星消耗性材料及人工费共计18万元,占合同总金额的50%以下,请问更换的变压器是否属于动产?该安装工程是否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 二、建筑业 (二)安装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贵公司安装设备不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按营业税建筑业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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