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的双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11
摘要:  问:甲方公司和乙公司吸收合并,一、吸收后乙公司注销。二、被吸收方乙公司在被吸收之前进行了资产评估,发生了增值,甲乙双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假设甲方100%吸收合并乙方,在合并日   (1)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甲方(按乙方帐面价值...

  问:甲方公司和乙公司吸收合并,一、吸收后乙公司注销。二、被吸收方乙公司在被吸收之前进行了资产评估,发生了增值,甲乙双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假设甲方100%吸收合并乙方,在合并日
  (1)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甲方(按乙方帐面价值)
  借:资产
   贷:负债
     银行存款
  如有差额,借或贷资本公积
  乙方(帐面价值)
  借:权益
    负债
   贷:资产
  (2)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甲方(按乙方公允价值)
  借:资产
   贷:负债
     银行存款
  如有差额,借商誉或贷营业外收入
  乙方(帐面价值)
  借:权益
    负债
   贷:资产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