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京国税进[1996]479号 1996-10-17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国税发[199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出口退税管理,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对发现的骗税案件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并组织力量严肃查处,以保证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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