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法字[2015]24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2-11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2.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突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基本职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推进综合执法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下,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适应改革新常态,充分认识主体准入、事中事后监管、消费维权等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中的突出地位,切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

  13.加强与司法机关信息交流合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合作,完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建设严格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维护市场监管执法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的关键。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并落实执法监督有关规定,突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立案销案、查封扣押、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15.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常态化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大要案和跨区域案件执法监督制度,上级机关在必要时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下级机关就案件办理情况作出说明。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重大案件执法监督函告制度,上级机关可以就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者区域性风险向下级机关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落实执法监督通知书、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法治建设评价指标的重要内容。上级机关应当支持下级机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16.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厘清信访、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的法律界限,着力解决行政复议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上级机关应当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形式指导下级机关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下级机关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反馈对行政复议决定及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7.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开,没有公开的,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严格落实《信访条例》,依法依规对涉诉、涉访申请人做好告知与疏导工作。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18.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教育体系

  19.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完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列为总局行政学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教育和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

  20.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与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建立法制机构,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全面配备法制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动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人才专家库,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21.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丰富法治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工作经费投入,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送法到基层等形式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加强各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2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设立法治宣传周,将每年12月1日至7日定为法治宣传周,开展宪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五、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加快建设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

  23.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部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强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的法治建设负总责,各分管负责同志督促指导并对分管部门法治建设负责,组织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24.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和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责,努力当好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各内设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到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消费维权、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中,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25.加强基层法治基础保障。完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基层法制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进基层法制工作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研究制定执法人员装备配备标准,提高执法工作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防范依法履职风险。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将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下达罚款任务,严禁收费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等与部门利益挂钩或者变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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