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穗金融[2020]16号 2020-5-25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促进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发扬羊城企业敢为人先、奋发进取的“领头羊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市企业上市工作进度,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广州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抓我国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证券法》修订契机,聚焦IAB、NEM、超高清视频、集成电路、5G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汽车、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和竞争力,争取用3年时间推动我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0家,根据资本市场形势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不断扩大广州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具体目标。 一是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到2022年,全市累计境内外上市公司达240家,上市公司质量和综合实力整体提高。 二是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到2022年,争取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IAB、NEM、超高清视频、集成电路、5G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增上市公司占全市新增上市公司的比重超过30%,汽车、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继续发展壮大。 三、行动路线 (一)启动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1.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企业上市办)牵头,搭建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会同各区、各市直相关产业部门对规模以上企业和市场前景好、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摸底、调度和筛选,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发展重点,分类分层建立拟上市企业库,尽早发现、及时跟进,构建符合上市规律的培育机制。 2.推进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各区结合实际建立企业股份制改造清单,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建设,为上市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分类开展培育。对实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条件还不成熟的企业,推动做好规范运营工作,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尽快达到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对基本达到上市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科学规划目标板块,明确上市程序和重点事项;对已正式启动上市申报的企业,帮助企业做好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衔接,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合规进行上市辅导,并及时与证券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上市进程。 (二)全方位打通企业上市渠道。 1.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推动企业上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氛围。每年举办2次以上规模较大的企业上市业务培训活动,邀请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及中介机构专家授课,深入宣传资本市场理论知识、政策动态、运作技巧和典型案例等。组织重点拟上市企业参加境内外企业上市推介会、专题研讨会,赴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考察对接,不断增强企业上市意识和信心。 2.拓宽企业上市渠道。坚持境内境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等市场板块并重,重点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积极推动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及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鼓励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借壳、兼并重组等方式上市。引导广大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熟悉资本市场规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公司运作,条件成熟时转板登陆其他板块。 (三)积极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 1.支持募投项目落地。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募集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做强主业。各区政府要加大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力度,协调解决募投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用地、环评等问题,落实好上市、拟上市等企业募投项目投资政策,支持募投项目落地产生效益。 2.将上市公司打造为产业发展龙头。发挥上市公司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在产业协同联动、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实现突破,稳步扩大募投项目有效投入和提质增效,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积极引导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强合作,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整合。强化产业配套链、信息技术链和金融服务链等基础配套建设,加快形成上市公司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3.支持上市公司打造技术创新中心。引导上市公司增加科研投入,通过股权、期权等制度设计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支持上市公司设立研发机构,在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我市产业发展技术优势。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许可使用、专利转让、折算入股等方式,拓展其专利或技术在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应用,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四)优化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建设。 1.加强上市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新三板广州服务基地加快本地化建设,引入优秀人才团队,加强对我市企业上市的指导服务。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专板,鼓励更多起步阶段的企业尽早规范、尽早接触多层次资本市场,向更多实体企业高管普及“资本市场+”理念。邀请交易所专家举办专题培训,向我市企业传递最新的资本市场信息,实地走访后备企业,开展答疑解惑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 2.推动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和队伍发展壮大。支持我市法人证券公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同时也鼓励境内外证券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完善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引导证券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机构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建设高素质的证券、会计、法律、咨询等企业上市专业化服务队伍。 (五)提升我市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 充分发挥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中的核心节点作用,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强穗港资本市场合作,推动广州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上市。与英国、美国、德国、新加坡以及“一带一路”等重要国际资本市场加强合作,支持广州企业赴境外交易所上市、发债,实现广州与境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双向开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服务效率,为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通过市区、证监部门纵向和市直部门间的横向联动以及与银行、证券公司、行业协会、投资机构等机构的联动,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库,开展梯队式管理。为入库企业提供主动细致的服务,为企业协调出具改制上市所需政府文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加强政策扶持。 在现有企业上市奖励补贴扶持政策基础上,健全完善覆盖企业股改规范、挂牌上市、再融资、发行债券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在评选高层次金融人才时将证券行业人才、上市公司董秘等纳入评选范围。 (三)营造市场环境。 各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把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过多种形式搭建企业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互动机制。定期举办企业上市工作交流会,及时宣传企业上市的新政策、新动态、新做法、新经验,总结企业上市工作经验,宣传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成功案例。引导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机构规范经营,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工作。 (四)防控上市公司风险。 落实属地责任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协调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建立上市公司数据、报告、重大事项、运行和风险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引导督促上市公司健全公司治理及内控机制,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上市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经营不善、业绩下滑、财务状况不佳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面临暂时财务困难、存在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问题的上市公司制定落实纾困帮扶计划和风险应对化解措施,推动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有重组价值的上市公司重组整合,实现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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