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所[2009]3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的函》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4-20
摘要:现将《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的函》(沪社基[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24号)的规定做好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相关工作。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的函》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国税所[2009]36号         2009-04-20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的函》(沪社基[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24号)的规定做好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相关工作。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