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私企向个人借资,请问企业代扣的个人利息税现在有没有新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利息收入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利息的取得可以是多种形式,而个人所得税法对储蓄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有严格规定的,如在本法中: 第十二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7]88号规定“国务院修订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502号),决定从2007年8月15日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按5%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私人老板向个人借款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对取得利息的个人应适用20%的税率,对此项收入现没有新的调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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