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优质原料供给,夯实“特色产业化”基础 1.丰富原料品种 加强优质食用农产品原料品种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特色、珍稀农产品品种扩大繁育工作,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加工适用型原料品种培育,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需求、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原料需求,大力开展加工专用品种资源的引进、测试评价和创新利用,优化原料品质和加工性能,扩大适用范围。分批次发布省内特色农产品原料种养殖品种推荐目录,为专用化、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养殖提供基础指导。〔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 2.培育特色原料供应基地 鼓励企业聚焦省内已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并适度向边境地区倾斜,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发展规模化种养殖。依托中俄农牧合作,探索建立境外特色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及初加工基地,畅通回运进口渠道。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严格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原料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生产过程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技术标准,保障绿色原料供应。鼓励申报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哈尔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专栏1 已列入《指导意见》的特色农产品原料基地(黑龙江)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以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或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合作模式,组织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按标生产、规范管理,形成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来源,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梳理全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工农”良性互动、一二产深度融合共赢的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媒体专题或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大示范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原料种养殖与特色食品加工产需、产销对接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二)促进集中集聚发展,推动“产业特色化”升级 1.强化产业链协同配套 开展省级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支持相关各市(地)政府(行署)立足本地特色食品产业资源,加强高水平规划布局和协同协调,引导企业、项目投资向现有以食品加工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园区)或加工集聚区集中布局,放大集聚效应。瞄准产业上下游配套要求,择优引进农产品预处理、冷链物流、包装印刷、电子商务等企业,引导科技、金融、人才等优势要素资源向产业基地(园区)汇聚,构建合作共生的网络协作体系,形成若干以特色食品产业为主导、综合实力更强、协同创新水平更高、网络协作关系更紧密、开放合作程度更深入、产业治理能力更现代化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全力打造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产业创新策源地、“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地、重大创新项目承载地和区域经济发展新高地。〔省工信厅牵头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2.开展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产业链主引擎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品牌和渠道建设,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灵活、韧性更强。加大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专精特新(含相关配套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小巨人、绿色制造、“三品”专项等企业培育力度,引导各类成长型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加强分工协作,做大做强专业领域产品和品牌,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老字号”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补链延链强链,谋划储备一批关键节点项目,着力引进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的外部企业主体,加快形成新增长点。积极引导全社会资本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的投资力度。通过提供企业经营咨询等,解决部分初创特色食品企业发展难题。〔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3.加快协同创新 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加快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应用联合体)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支持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培育或引进专业化第三方企业主体(组织)促进园区(基地)、集群或产区内“政产学研用金”互动,促进创新成果在省内落地产业转化。强化政策引导支持,进一步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环境,以正式和非正式互动联系为纽带,以信任而非契约关系为重点,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各主体之间的创新竞争与合作,推动生物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创意设计等创新资源加快赋能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促进知识与技术交流,优胜劣汰,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励企业不断迭代更新产品和创造新品牌、新渠道、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学习能力、自主创新能力、行业领域影响力,进而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引导企业聚焦“一老一小”、上班族等不同群体需求,在现有特色食品品种基础上,积极开发多样、健康、营养、方便、休闲的迭代产品、新产品,不断增加中高端消费供给的内生动力。〔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专栏5 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建设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黑龙江)
支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色主导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批发市场等商贸平台,鼓励创建各级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扩大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集创新研发、工艺技术交流支持、检测认证、人才培训、集群组织管理、网络化活动组织、商业支持与合作、金融、孵化创业支持等为一体的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相关对接合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地)供电、供水、供气、固废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支撑企业、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加强预冷、贮藏、保鲜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齐食品原料“最先一公里”短板。〔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5.培育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 深入梳理省内地方传统饮食文化、经典饮食制作技艺和少数民族特色饮食,挖掘一批可与现代食品生产技术融合、有意愿快速实现标准化工业化生产的地方特色小吃经营主体,加大培育和服务力度,引导由作坊到企业、由手艺到工艺、由经验到科学、由人工操作到智能控制的融合、转型和飞跃。重点推进特色小吃加工关键工序标准化、装备化、智能化和产品预制化,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生产性及消费性服务平台等衔接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和商超,加速实现从原料到餐桌、消费者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专栏6 已列入《指导意见》的重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黑龙江)
1.增强共性基础技术能力 借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内重大科技专项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资源,以需求为导向实施一批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重点开展地方特色食品营养成分、生理作用、加工过程中组分结构变化等机理阐释研究,加快营养靶向设计、风味品质修饰、功能成分高效提取分离、加工工艺适应性改造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超微粉碎、快速钝酶、节能速冻、气调保藏等实用工艺推广应用。开展科企对接。引导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独立发展成为生产性服务实体,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深入践行“大食物观”,加大新食品资源开发力度。〔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2.提升先进装备供给能力 促进全自动高速无菌灌装、智能温控蒸煮、数控高密度发酵、微波灭菌、超高压非热杀菌等现代食品加工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引导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大学、科研单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逐步提升重要装备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积极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不断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开展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与装备企业供需对接,加强示范应用。〔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专栏9 食品工业技术工艺及装备提升重点方向(黑龙江省)
发挥创意设计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赋能作用,加速向产品定位、产品研发、品牌设计、加工制造、美学设计、外观包装、结构优化、功能创新、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市场营销等各环节渗透,促进产品设计与特色工艺、传统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深入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践行简约适度、绿色发展的食品包装设计理念。开展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与创意设计服务机构供需对接,加强示范应用。〔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四)强化质量安全保障,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鼓励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GB/T 19000系列标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宣贯培训,建立全链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推广应用二维码、电子标签、标识解析等技术,引导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继续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鼓励企业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参加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2.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原料预处理、加工制造、包装灭菌等环节危害因子筛查测定、异物精准识别及剔除、品质自动化感知等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及仪器设备的应用,提升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支持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黑龙江)和省内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检测示范、人员培训、技术咨询、诊断辅导等服务。鼓励创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级省级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3.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制度性全程监管。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原料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日常监督和抽检监测,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强化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五)培育特色品牌文化,着力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1.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推动省内食品领域“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节庆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地方特色食品品牌,鼓励企业将传统饮食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生产技术工艺合理结合。挖掘地方特色食品历史渊源,借助短视频、微电影、系列丛书、博物馆和档案馆建设等形式,依托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所在地,讲好地方特色食品故事,展现地方特色食品独特“味道”。组织专业力量或邀请高水平策划团队,对龙江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进行全媒体整体刻画及专题或系列宣传。〔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2.完善品牌培育体系 支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牵头注册集体商标,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产区内企业积极使用,提升产区品牌形象。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建立和引进品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为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3.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融合我省地方特色食品原产地、生产企业、产品、品牌、特色小吃、线上“网店(直播间)”、线下实体店、文旅及餐饮合作门店、特定消费场景等信息资源,创建黑龙江省地方特色美食消费地图(小程序或APP)。引导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三品”典型成果。鼓励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举办全球性、全国性地方特色食品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通过设计大赛、品鉴会等形式推广特色主导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非遗购物节”“吃货节”“网上年货节”以及“全国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借助国内大型食品展会、博览会及各类专业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地方特色食品开拓国际市场。省内筹划组织开展龙江特色食品“进社区”营销推广活动,省外筹划开展龙江特色食品走进XXX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和XXX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特色食品走进龙江等双向线上线下交流活动。支持有关市地政府、企业、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举办发布会(新产品、品牌、标准等)、高峰论坛、路演营销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地方特色食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链再造价值链提升 1.推进绿色低碳和安全发展 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加快应用节水、节能、节粮的加工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清洁高效制造工艺,提升加工转化率。鼓励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果蔬皮渣、粮油麸粕、动物皮毛骨血脏器等加工副产物的二次开发,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大气、水、土壤、固废(白色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及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2.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方特色食品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以数字和价值双轮驱动重塑原料采收、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渠道供应、仓储物流、营销、协同管理等核心环节,重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加工工艺流程再造,锻造一批数字化车间、5G全连接工厂和智能工厂,实现柔性生产和智能制造,加快产品迭代更新,实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提升供给与需求适配性。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内生产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主体积极融合集成标准化、用例标准化、通信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数据口径,努力实现同一产业链中跨行业的相互协调。〔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七)推广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产业融合新载体新典范 1.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推进地方特色食品营销“上线”行动。支持企业巩固与商超、便利店、社区生鲜等传统渠道的合作。促进线上大型电商平台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产销对接,深化生产、流通、销售、服务全渠道布局,挖掘市场潜能,实现线上线下多元业态深度融合。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应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目标人群画像和与MCN机构深入合作等新手段,采用短视频推送、话题设置、直播带货、网红探店、主播试吃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终端消费者,以精准营销和泛化营销扩大食品销售。〔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2.培育创新业态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园区)、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发展共享农庄、农耕体验、乡村民宿等,强化上下游深度融合,培育创新业态和模式。挖掘地方特色食品的健康养生、休闲观光、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与康养、旅游、科教、文娱等产业融合发展。〔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3.打造多元融合消费场景 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互动、服务体验融合、商旅文体协同、购物体验结合、规模业态组合的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场景,提供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等多元化的消费体验。积极将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元素嵌入夜间经济、特色餐饮集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知名旅游景点景区和游客集散地、高速服务区、高铁站、机场、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消费场景和载体,广泛凝聚人气,促进地方特色食品消费。〔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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