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信食品联发[2023]226号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9-01
摘要:推动一批省内外院校和先进企业与省内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结合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培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在省食品产业发展专班内,增设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推进组。对上加强争取协调,协同落实“央地”联动、“部省”共建。横向联络相邻、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协调推动跨省(区)共建和交流合作。推进组负责全省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运行监测,实行“季度调度、年终通报”。推进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省工信厅。各市(地)政府(行署)承担推进主体责任,对应设立推进机构。支持市(地)政府(行署)立足本地特色食品产业资源,加强高水平规划布局,形成全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1+N”规划体系(“1”是本工作方案;“N”是各市(地)区域性、行业性规划,包括龙头骨干企业规划),最大程度发挥“省+市(地)+企业”的规划合力,全面赋能产业发展。

  (二)明确推进机制

  强化工作调度。省推进组将本方案、市(地)政府(行署)对应推进机构将本地区规划(方案、计划)所设目标、重点任务等按照5年期逐年分解,形成工作推进及产业发展路线图。各级推进机构按年度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清单,落到具体部门、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和具体责任人,实施台账管理。省推进组定期召开全省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市(地)政府(行署)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推进组对成员单位、各市(地)政府(行署)对应推进机构进行季度综合调度,年终通报全年情况。省推进组不定期发布工作简报,介绍各地各部门研究具体工作的内容、解决的实际问题,宣传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等。

  强化运行监测。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进行领域细分、行业细分、企业细分,明确具体产业链关联的一二三产经营主体,以基地(园区,尚无基地园区的以所在县(市、区)为准)、行业为单元,依托省级和地方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摸清领域内相关企业经营指标底数和基数,探索建立行业经营性指标调查体系和季报制度,形成全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运行监测机制。

  强化会商协调和包联服务。按属地化和权责对等原则,在企业、政府部门、各级推进机构之间,建立灵活高效的会商联系机制,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进行会商,可一事一商、多事一商,会商结果以专题纪要方式报省推进组。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会商,原则上由省推进组协调组织。将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重点监测对象(企业及其它经营主体)纳入省市县三级包联机制,落实好助力企业开拓市场、保障企业原料供应、强化银企融资对接等重点帮扶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推进解决制约企业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政策赋能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工艺技术提升、加工设备改造、数字化转型等。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提供助力,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技术创新和薄弱环节攻关的支持力度。稳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鼓励市(地)政府(行署)、相关基地(园区)等推进主体跟进政策配套,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实施区域性政策措施,切实将政策红利落实落地落细。〔省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四)深化交流合作

  强化招商引资。谋划编制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图谱”和供应链“家谱”,围绕补链延链强链,谋划储备一批关键节点项目。部省共建、省市联动开展产业链专业招商活动。建立亿元以上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领域招商引资和新建改扩建项目库,密切跟踪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尽全力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争取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省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强化协同协作。充分利用部省共建、省际交流合作、协会联络、集团企业等渠道,推进与相邻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级省级行业协会、行会的交流合作,形成协同机制,跨省(区)共同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合力打造地方特色食品区域公用品牌(东北地区),联手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销售推广及交流活动,切实帮助相关企业提高产销量、引导提升消费量。

  (五)建立特色特有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专业优势,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和重点企业,分行业分类开展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辅料、生产工艺、产品、包装、物流标准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对标工作和产品品质对比活动,视需要面向社会发布对标对比报告。研究、创建兼具资源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我省地方特色食品团体标准(推荐性标准)体系,边制定、边验证、边推广,推动“领跑”企标、成熟团标(推荐性标准)争创地方标准,在部分独占供给优势的领域争取上升为国家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高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及具有我省特色的团体标准(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以高品质原料供应标准约束、规范带动上游种养殖业生产,以严于国家标准、或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特色特有标准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夯实、提升品质基础,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核心竞争力。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转化。〔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六)加快人才培养

  鼓励采用校企联合、赴先进企业参访等形式,开展企业家研修培训,培育具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多方面能力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专业人才。推动一批省内外院校和先进企业与省内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结合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培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指导推进,各市(地)政府(行署)具体落实〕

  (七)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鼓励市(地)政府(行署)引导创建本地区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支持省级行业协会、行会根据工作需要创建特色食品专业委员会。依托省内各涉食品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熟悉产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在行业自律、标准制修订、经营状况调查、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政策研究及宣贯解读、诊断咨询、反馈企业诉求、创建及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产品展览展示展销、典型示范推广等方面发挥独特积极作用。积极联系国家级协会(行会),在创建国家级行业团体标准、参与“食品产业特色及优势产区评价”、获评国家级称号奖励及评定、共建集群或产区等方面争取支持和合作。积极联络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协会,在共同创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集群或产区和考察交流、联合营销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促进共赢。支持开展跨行业协会、行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产业融合交流活动(餐饮、文旅等),积极联络消费者协会,共同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誉承诺等活动,引导企业参加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哈尔滨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

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黑龙江监管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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