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24]1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3-28
摘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小微企业名单推送工作,“以税增信”助力企业获得贷款。优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业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4〕12号           2024-03-2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现代物流

  推进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加快太原、大同、临汾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太原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高质量建设太原、大同、长治、临汾等4个全国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持续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基地,打造“干线运输+区域分拨”的高效物流服务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打造3条公铁联运精品线路,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应用。持续推进“公转铁”,开展物流总包和合同制运输,提供整体物流最优解决方案。构建多联快车网络,扩大铁路快运班列数量,推广应用网络货运物流平台,强化两端公路接驳,打造“班列+两端公路”的多联快车产品品牌。扶持一批省内“千万吨级”多式联运物流枢纽提质扩容。(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施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增效工程,推进10个统仓共配模式化示范县、100个标准化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1000个服务规范化行政村快递便民服务点建设,初步建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稳定畅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寄递渠道。(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现代金融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绿票通”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争创以转型金融为主体内容的绿色金融试验区。发展科技金融,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和产品创新权限,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增加对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推进数字金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养老金融服务,关注普惠养老再贷款试点支持领域及发放要件,做好项目储备和要素配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鼓励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推广绿色保险产品。丰富地方特色农险产品供给,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推动实施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方案。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普惠型人身险业务。鼓励发展面向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扩大县域覆盖范围。因地制宜发展面向农户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负责)

  加快企业上市倍增。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评选30家以上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充分发挥沪深北交易所山西服务基地和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作用,开展常态化服务,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挂牌进程。大力支持优质企业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行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加快实现我省REITs上市零突破。开展2024年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力争强基扩面至100个县(市、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山西证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持续推进各市首贷续贷中心建设,推广“三晋贷款码”和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应用。搭建“政银证保担基企”融资对接“立交桥”,畅通民营企业贷债股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小微企业名单推送工作,“以税增信”助力企业获得贷款。优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业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山西证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技服务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发展,推动山西省后稷实验室融入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协同创新体系。持续争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力争再重组成功1—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5家省实验室建设,力争省实验室总数达到8家以上。稳步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省科技厅负责)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高标准推动“晋创谷·太原”先行区建设,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发挥大同京津冀桥头堡作用,积极承接京津冀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省科技厅负责)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和开发区建设,强化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布局建设2—3家省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培育基地。新培育1—2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0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布局2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100项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以服务支撑我省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支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设国家质检中心。推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合理布局,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促进检验检测机构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技术和管理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信息服务

  促进软件信息服务提质。开展山西软件名园创建。鼓励支持制造业企业对现有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进行剥离,培育一批创新活跃、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软件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我省自主创新软件产品扶持工作,推动自主创新软件产品示范应用。引导培育更多优秀软件产品、工业互联网App和解决方案进入国家先进产品行列,打造我省优势领域软件知名品牌。(省工信厅负责)

  深化5G赋能应用。加快5G网络建设,深入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提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广,围绕煤矿、制造业、医疗健康、文旅等重点领域,拓展5G融合应用场景。在数字产业化、制造业数字化等领域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分行业分领域遴选年度典型示范场景和优秀案例。(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数据局、省卫健委、省文旅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高端商务服务

  提升会展服务能级。充分发挥会展聚势效应,提升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等展会的招商引资平台作用。高水平推进潇河国际会议中心运营管理,高标准举办旅发大会、康养大会等活动。引进一批国际性、国家级、专业化会展品牌落户山西,支持我省本土自办展做强做大。推动会展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举办“云展览”,发展“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等会展新业态。(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旅厅、省民政厅、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试点,持续深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律师服务与民营企业需求“双向对接”机制和渠道,深化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工作。大力发展仲裁服务业,发展互联网仲裁,拓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健全和完善公证利企便民制度体系和服务机制,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规范发展,促进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省司法厅负责)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发展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薪酬设计等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态。新认定不少于1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部省共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人社厅负责)

  (六)通航服务

  建设完善通航服务体系。发展低空经济,推进通航全产业链发展,加快通航示范省建设。探索通航衍生服务模式,开展维修、运营、培训和航空燃油等保障服务。培育打造若干通航产业链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汇聚,组建发展我省自有通航机队。发展通航运营服务,积极推进通用航空在农林、气象、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察、空中巡查等领域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山西航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通航消费热点。持续推进“通航+旅游”业态发展,合理布局短途客运、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等通航消费类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常态化举办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搭建集展览展示、贸易洽谈、科普宣传、互动体验为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市、县与旅游景区、旅行社、度假酒店等主体联合开发通航消费市场,挖掘航空文旅、航空科普教育、航空消费潜力。(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体育局、山西航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小农户的农业作业环节需求,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广泛开展产前农资供应、产中耕种管收、产后加贮销等全链条服务,持续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扩面提质增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培育一批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评定20个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质量

  (八)商贸服务

  持续稳定扩大消费。办好“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结合实际出台促消费政策。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加大甲醇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组织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推动传统商业数字化改造,支持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发数字消费活力。扩大绿色消费,促进健康养老消费,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国货“潮品”等新消费增长点。实施“晋菜晋味”提升行动,弘扬面食晋菜文化,进一步促进餐饮消费。(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文旅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商贸服务平台。支持太原市钟楼街、忻州古城步行街申报国家级示范步行街试点。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现省级试点全覆盖,开展星级认定评价工作。发展夜间经济,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完善县域商业流通体系,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发挥乡村e镇平台作用,推进农村电商和寄递物流贯通发展。(省商务厅、省文旅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文化旅游

  优化提升文旅供给。繁荣文化演出市场,加大顶级剧目、演唱会等引进力度,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进消费场景,推动太原成为华北地区重要的演艺中心。集中力量打造旅游热点门户,梯次培育“9+13”龙头景区,实施A级旅游景区倍增计划。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破零”行动,培育提升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有序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冰雪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发红色文化、晋商文化、非遗文化、古建文化等精品旅游路线。持续推动10个县(市、区)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文旅康养集聚区和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及创建单位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完善配套服务,叫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体育服务

  提升体育品牌赛事影响力。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增强汾河龙舟公开赛、太原马拉松赛、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自行车挑战赛等赛事吸引力,提升运城圣天湖、晋中云竹湖国家体育旅游基地品质。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促进体育消费。(省体育局、省文旅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养老服务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城乡养老幸福工程,新建改造50个城镇社区养老工程,利用现有乡镇敬老院场地和设施新建改造100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实施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奖补一批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机构、社区和社会组织,不断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态。(省民政厅负责)

  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快出台我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推广太原“社区食堂”、忻州河曲“老年餐厅”做法,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改造30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提高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水平和能力,对8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老年人补贴餐费。(省民政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奖补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基层试点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居家医养服务模式。(省卫健委、省民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托育服务

  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做好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推进民办托育机构转普惠服务。持续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家政服务

  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鼓励引导家政从业人员进社区,积极参与居家老年人照护服务,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婴幼儿照护提供有力支撑。打造本土家政品牌,做优龙头企业,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积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和“家政服务员技能提升行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房地产业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因城施策,督促指导各市根据实际,自主选用政策工具,强化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按照“一楼一策”方案,加快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交付,确保完成年度保交楼任务。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筛选提出可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送金融机构,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新增风险。(省住建厅、人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指导督促城市有力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宣贯落实《宜居住宅建设标准》,引导房企在新开发项目中,运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打造改善性住房样板,开展“好房子”“好小区”评选,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开展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住房保障能力。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帮助城镇困难群众解决基本住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太原市、大同市和其他有需求的城市加快发展配租型保障性住房8308套,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制定出台我省保障性住房实施意见,支持太原市率先探索发展、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4000套。(省住建厅负责)

  三、培育服务业新动能新优势

  (十五)加快服务业品质提升

  深入开展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健全科技服务、绿色金融、现代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现代商贸、文旅融合、体育休闲、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规范。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检验检测认证“四大服务联盟”服务产业链专业镇发展作用。强化品牌塑造,加强服务领域“山西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探索推出“晋质贷”金融产品。(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民政厅、人行山西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服务业数字赋能

  开展算力基础强基工程和算力产业强链工程,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认定一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园区。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数字金融、智慧物流、供应链管理、在线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在线新经济。丰富“数字+生活服务”业态,在商贸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领域推进数字化应用,拓展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新场景。全面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探索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产业链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重点行业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数据流通、资源汇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工信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数据局、人行山西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动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支持我省制造业企业争创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发掘乡村产业和文化价值,打造“有机旱作·晋品”品牌,发展采摘节、预制菜、“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支持服务业各行业相互融合,培育融媒体、特色文旅、智慧健康养老、数字创意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拓展服务增值空间。(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服务业绿色转型

  丰富绿色服务供给,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深入推进太原、忻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稳步开展企业碳排放监管核算、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评价等新兴绿色低碳服务。有序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推进太原、长治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发展绿色物流,推进流通环节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转型。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规范有序发展出行等领域共享经济。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培育发展绿色餐饮服务体系。(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服务业开放能级

  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开展特色服务合作。积极申建自贸试验区,建成中国(山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积极在对外法律服务、跨境物流、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推进开放创新。深化服务贸易发展,培育文化、数字、中医药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试点城市,积极申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太原、大同、运城跨境电商综试区提档升级。增加中欧班列开行数量,拓展国际航线,协同相关部门支持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完成扩容升级,打通中蒙俄国际道路运输通道。提升开发区经济外向度,引导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省工信厅、省卫健委、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邮政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开展十大行动

  推动消费提质增效、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多式联运发展、金融服务业提质增效、房地产业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数字产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文旅体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聚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等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以精准有力举措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向纵深发展。(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住建厅、省数据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载体建设

  各市要因地制宜、因业施策,立足自身比较优势深度谋划,持续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建设,提升区域服务业特色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两业融合”等领域强化资源要素集聚发展。创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培育经营主体

  聚焦现代物流、软件信息、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养老等重点领域,建立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名录,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服务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序推进经营主体“个转企”“小升规”。持续实施年度新增纳统服务业调查单位一次性10万元奖励政策,省、市财政按5∶5比例负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组织实施

  省服务业各工作专班牵头部门要发挥好行业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分类推进、分业施策,加强行业运行调度和工作推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推进举措,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各市要发挥好主阵地作用,持续有效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各项重点工作,完善调度机制,压实目标责任。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抓好常态化调度,督促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税 屋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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