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问题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3
摘要:  问: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现取得有废旧物资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请问如何进行抵扣,需不需进行认证,如何进行抵扣税额的计算?   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须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认证抵扣,非废旧物...
  问: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现取得有废旧物资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请问如何进行抵扣,需不需进行认证,如何进行抵扣税额的计算?
  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须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认证抵扣,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10%)计算。
  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不需要认证,但在申报时需报抵扣清单。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